7月20日,从2018年调整全省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视频会议上获悉,从2018年1月起,为2017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调整增加基本养老金。整体调整水平为5%,月人均增加134元。
定额调整部分,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在此基础上,进行挂钩调整:企业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一年每月增加2.8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按2017年12月本人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增加2.7%。
基本养老金调整向高龄退休人员与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倾斜。对年满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20元,对年满80周岁以上人员再增加30元;对国家认定的湖南省艰苦边远地区(湘西自治州全部以及桑植、江华、城步、麻阳、新晃、通道六个县)退休人员,在统一调整基础上再每人每月增加5元。
工残退休人员在定额调整与挂钩调整增加的基础上,养老金增加额度不足134元的,按134元调整增加;对基本养老金偏低的企业退休军转干部,继续按照规定予以倾斜。